(知识点)豫、利建侯行师(坤下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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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卦第十六

豫(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鸣豫,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豫卦是第几卦,冥豫,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译文※:

○豫,利建侯行师。

——《易经 · 序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者,安顺和乐也。阳始潜闭地中,及其动而出地,奋发其声,通畅逸豫(知识点)豫、利建侯行师(坤下震上),“豫”之象也。内顺外动,“豫”之由也。

※“利建侯”者,谓建功业也。“行师”者,言率众施行也。君子动以和顺,情不违众,众皆逸豫,正当筑建功业之时,是以奋动行健,天下景从,故曰“利建侯行师”也。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刚”者(知识点)豫、利建侯行师(坤下震上),谓“九四”也。“刚应”者,一阳动而众阴从也。“志行”者,阳动而阴从豫卦是第几卦,故阳之志得以行也。“刚应而志行”者,此释“利建侯行师”也。盖“豫”之阳动,上以顺天,下以和众,既能和顺大序,则天地亦不过此理也。其大者尚不违,而况于人之“建侯行师”乎!此其所以“利”也。

※“不过”者,谓不失其序也。“不忒”者,谓不有愆忒也。若“天地以顺动”,则日月不失其序,各依晷度;四时不有愆忒,寒暑以时。若“圣人以顺动”,则莫不循天理以决进退,不舍有罪,不滥无辜,故曰“刑罚清”也。“刑罚清”则是非明,遂能宽严得当,赏善罚恶,举直错枉,故曰“民服”也。

——《论语 · 宪问》:“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有人问子产之德性如何。夫子说,郑子产,能授民恩惠之人也。又问子西。夫子说,他呀!他呀!再问管仲。夫子说,还算个人物吧。居齐相时,因伯氏罪而尽夺其采邑,使之食粗粝以终余年,终老而无怨言。——《论语正则》)

※“时义”者,言“豫”中事理之时宜也。惟能顺天应人,遂能得天地佑助,而时成“建侯行师”之功业也。“大矣哉”,是圣人极言以盛赞也。圣人既赞卦之美善,又告后人宜深作体味而未可轻忽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奋”者,奋动而成声也。阳始潜闭地中,及其动而出地,奋发其声,通畅逸豫,“豫”之象也。

※“先王以作乐崇德”者,是使闻其乐而知其德也。 “作乐”乃朝廷邦国常典,各有所主,其乐不同,惟是典而行是乐,以赞圣王之德,并大同之象也。

——《论语 · 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夫子听完舜之《韶》乐后,即评论说,《韶》乐所流露出的圣王德风,真是非常的美啊,而且是美到了极点。在听完武王之《武》乐后,即评论说,其乐所示之武王德风,美则美矣,然终未至于极点。——《论语正则》)

※“殷”者,谓盛也。惟万物本乎天,故有郊;人本乎祖,故有庙,是其用乐之最大者,故曰“殷荐”也。故冬至祀上帝于圜丘,而配之以“祖”,必以是乐荐之;季秋祀上帝于明堂,而配之以“考”豫卦是第几卦,必以是乐荐之;荐之以此殷盛之乐,以应“雷出地奋”之象也。

○初六,鸣豫,凶。

※其“鸣”者,同乎《谦· 六二》:“鸣谦,贞吉”之“鸣”也。所不同者,盖“谦”之“鸣”也吉,“豫”之“鸣”也凶,两者所差学人不可不辨也。

※“鸣”者,谓充乎内而发乎外也。“豫”者,逸豫;其逸豫之甚,逸乐之极,过则淫荒也。“初六”柔居卦初卑下之地,不中不正,是志穷而贪逸乐,位卑又好鸣放之象也。盖“谦”逊则可“鸣”,鸣则不失“贞吉”;“豫”逸则不可“鸣”,鸣则自取祸辱,故曰“鸣豫,凶”也。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偏狭之甚,故曰“志穷凶”也。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介”者,谓立也。“不终日”者,言当即也。君子见立石而恐有倾覆之危,遂当即绕行以避之,故曰“贞吉”也。此圣人取譬设喻,释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之德也。

——《易经 · 系辞下》:“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六二”阴居柔位,中正而能自守。知享乐不可极,安逸不可溺,遂能自律警省,见几而作,故曰“贞吉”也。

——《道德经 · 六十四章》:“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持者失之。”(大凡事物,于局面稳定之时,最易驾驭掌控;于征兆未现之日,最易谋划调整;于雏形稚嫩之际,最易矫正规范;于初兴未成之前,最易毁灭革除。凡此所举,皆言“防微杜渐”之道。譬如:数人合抱之木,乃成于纤末细芽;高耸入云之台,皆起于箕畚石土;行程千里之外,在积其百千万步。是以行不依此道,一味强施妄为,势必挫败;无视天道至理,一味固执己见,势必闪失。——《老子厥中》)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中正警省,见几而作,故曰“以中正”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盱”者,睢盱,仰视而艳羡也。“六三”柔居刚位,不中不正,上承“九四”独阳,深以安逸享乐为然,艳羡不已,故曰“盱豫”也。倘久溺其间不能速返,终必有恙,故曰“悔”也。“迟”者,谓不速也。若悔之不速,则过不能立改,恐陷溺不能自救,故曰“有悔”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既无“逸豫”之命,又无“知几”之德,徒自艳羡失正,故曰“位不当”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由”者,谓随顺也。“九四”处“豫”之时,居动之始,以独阳为众阴之所从;既当其位,但随顺乐众而已,故曰“由豫”也。“大有得”者,谓众阴皆归己也。夫一阳乐而众阴从,率以共乐,是顺天应命,故曰“勿疑”也。“盍”者,谓合也。“九四”顺天应命,不疑于物,率众和乐,则遐迩之朋皆往来亲附,似以一簪而束万发,故曰“朋盍簪”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率众和乐,以顺天应命,故曰“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贞”者,谓德之正也。“疾”者,谓不能立也。盖众之所归尽在“九四”,致使“六五”衰弱至极,不能自立,故曰“贞疾”也。然又以“六五”得中居尊,似若献帝羸弱,虽累受权臣欺凌,一时未得便死,故曰“恒不死”也。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以臣凌君,故曰“乘刚”也。中德未失,虽弱不亡,故曰“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冥”者,幽暗,言溺深而难返也。“上六”柔居卦上,处“豫”之终,极尽乎享乐者也。其以酒为浆,珍馐为馔,俾昼作夜,起居无常,既不能休已,是灭亡在近,故曰“冥豫”也。

※“成”者,谓若此也。“渝”者,谓变改也。倘能自省迁善,自洁履新,故曰“成有渝”也。则尚可改邪复正,不生悔吝,故曰“无咎”也。

——《黄帝内经· 素问》:“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乃问于天师曰:‘余闻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者,时世异耶?人将失之耶?’岐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好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逸乐已极,宜当速改,何可长溺不返,徒至灭亡,故曰“何可长”也。

——《道德经· 五十三章》:“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馀,是为盗夸。非道也哉!”(若我心存丝毫知见以游历天地,但有所为,必心生忧惧。大道素俭,世人却偏好玄奇,竟欲以身外名货以足其心,是谓蹈祸之举:居上者舍本而逐末,罔顾天下土地荒芜、仓廪空虚之实,竟逐朝堂府第之美,诚为致乱之源也。尚华服之绚美,以注心奢靡;逐珍玩之精粹,以沉溺豪阔;厌饮食之无味,爱畸物之肆欲;所敛财货阜如山积,却不知恤苍生之疾苦。凡此种种,皆导人为盗之举。所作所为舍本而逐末,非正道也。——《老子厥中》)

——《道德经· 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世人愚痴颠倒,经年累月莫不内恣妄欲、外逐名利,矫情妄为,竟不知死为何物。纵有圣人诫以生死,然以凡夫之漏,其果能尊行其道乎?——《老子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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