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堂:论地支的相合十二

风水堂:论地支的相合十二

论地支的相合

十二地支的相合是命理预测的重要理论,测命应以合优先(先生后克)。

合,就是和谐之意,主要是指阴阳和谐。

一、地支的六合

子与丑合化土

寅与亥合化木

卯与戌合化火

辰与酉合化金

巳与申合化水

午与未合化土。

地支六合,在实际应用中,子与丑合可以化为土和水,午与未相合可以化为土和火。其因;亥子丑三会水局子与丑合时只少一支亥,巳午未三会火局,午与未合化只少一支巳,故在一定的条件下,子与丑可以合化水,午与未可以合化为火。地支六合同天干五合一样,也有一定条件的。

地支六合的条件;

1、地支六合没有节令的要求,只要两支紧贴相邻,两支中有一支天干透出合化的同一五行,就可按合化成功论。

2、地支六合无争合之论,凡紧贴之合合化成功,其余与合化相同的地支,视作为合局加力气论(即使隔支之支也作加力论,因为地支通根不分远近)。

3、命局任何一支与岁运之支相合,均以紧贴之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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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支六合小于任何半三合,三合,三会局的力量。地支六合凡与半三合,三合,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地支六合必须让位于半三合,三合,三会。旭果六合合化的五行与半三合、三合、三会合化的五行同为一气者,可同时存在。如子与丑合化水,与申子辰三合水局同时出现时,子与丑同申子辰三合局同时存在,都以水局论。午与未合化火,与寅午戌三合火局同时出现时,可以火局论。但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均以六合论,而不以半会论(注意会局无半合之论)。

5、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的合化条件与其它六合局的条件相同。若子、丑两支有一支天干透水即经合化水论,若两支之干水土同透。则以合化土论(因土是克水的)

例如;甲子、己丑这两组天合地合仍以合化土论。同样午未相合两支只要有一支天干透火就按合化火论;午未相合两支天干若火、土同透,如丙午、己未应按合化土论。又如;癸未、戊午两驵天合地合,若命局、岁运、天干有火透出,则按合化火。若命局、岁、运天干无火透出,这两组天合地合则仍按合化土论。

官 印 日 财

坤造;壬子 甲辰 丁卯 辛丑

1 11 21 31

大运;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此造年支子水与时支丑土为遥合,只合而不论化。逢大运辛丑与年支子水合化水成功,时支丑为合局加力。但庚子大运与时支丑只论合而不论化,因合化两支天干均无化神。

杀 才 日 伤

乾造;丙午 乙未 庚辰 癸未

7 17 27

大运 丙申 丁酉 戊戌

此造年月两支午与未合化火(年干有丙火引化),时支未土虽为遥隔,但年、月支午未合化火带动时支未土为合局加力,逢大运丙申,遇流年戊午与时柱天合地合,本应以合化土论,但命局中有丙火透出。故以合化火论。

下面此造为山西长治一位贾同志1997年求测的命造;

劫 官 日 食

坤造;壬辰 戊申 癸丑 乙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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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9 29 39 49

大运;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排好四柱后邵伟中老师就对她说;“你的婚姻不顺,但你们夫妻关系好,1996年有严重的克夫现象,丈夫有生死大灾”。她当即答说;“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我丈夫正是1996年去世的。

此造日干癸水生申月不得令,为死地。年透比劫帮身,但被月干官星戊土所制,帮身无力。日干左右克泄交加,为身弱之造。此命造虽为身弱,却暗藏着克夫信息,凡比旺、伤旺之年克夫。因壬水劫财,日干癸水在地支均有强根。壬水坐墓,申辰拱合,癸水坐丑,一旦岁运引发,就有克夫之灾。一到子年,申子辰三合水局便会合化成功。

此造进入甲辰大运。运与命局构成了伤官见官。伤官甲木有时支卯木为刃,且有乙木坐禄助威。遇丙子流年(96年),申子辰三合水局,合去官星之根辰土,流年子水与命局日支合化水,助水之势,比劫旺而生食伤,劫去官之原神财星丙火,官星有克无生。故断此年丧夫。如果没有子与丑合化水。丈夫有灾也不致于死,因此时。官根己被合之净尽。同时,我们还会从中领会到伤官见官的实际运用条件。

为了对此命局进行深入地研究,以验证子与丑合化水的问题,特将1972年壬子。1974年甲寅,1975年乙卯,1984年甲子一一向求测者进行了求证,这几年命主确实都无灾。1972年壬子,大运丙午。大运与流年天克地冲,子与丑合而又散,原命局没有产生什么变化,所以命主属于平顺之年。1974、1975两年大运丙午,伤食虽旺,但有财化食伤而生官,故官星无灾。1984年甲子。进入乙巳大运,虽有申子辰三合水局,为劫财强旺之年,但此运中运支巳火为官星的强根,故而官星也无灾。

地支六合中,有时涉及到天合地合的问题,遇到天合地合时,要把天合和地合分看,天合按天合合化的条件,地合按地支合化的条件而论。

例;丁未 丙午 乙酉 庚辰

此造日时天合地合,天干乙庚合化金,有日支酉金为化神,由于月令不为合化后的同一五行,故乙庚不能以合化成功论。但如果遇申酉岁运时,可引化乙庚合化成功。而地支辰酉合化金,按地支的合化条件不需考虑月令,因有时干透庚金作化神,故按合化面功论。

例;壬辰 丁巳 癸未 戊午

日干与时干戊癸合化火,时支为午,月支为巳,命局中又有丁火透出,故戊癸合化火以合化成功论。日支与时支午未相合,虽有戊土作为化神,本应以午未合化土论,但因天干戊癸合化火已

二,地支三合局

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亥卯未三合木局;巳酉丑三合金局。

三合局合化条件

1、地支三合局,只要命、运、岁中三支相见。不论远近,不论季节,只要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在命运岁中透干。均以合化成功论。

2、三合局是由长生、帝旺,墓地三支构成的。如申子辰三合水局中,申为壬水的长生,子为壬水的帝旺,辰为壬水的墓地。三合局是以旺支为主即子、午、卯、酉。三合局中只要有一旺支再有其他两支中任何一支相合就称为半三合局。长生与旺支相合为生地半三合局,墓支与旺支相合称为墓地半三合局。半三合局与六合局的条件一样,参加半三合局的本支之干必须有一合化后有同一五行透出,方以合化成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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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墓地半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的力量地支巳申合豆瓣,小于生地半合局的力量。

三、地支三会局;

寅卯辰三会木局;巳午未三会火局;申酉戌三会金局;亥子丑三会水局,辰戌丑未四会土局。

三会局的条件;

1、三会局合化成功的条件与三合局相同。只要命、运、岁三支相见,只要有三会局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就以合化成功论,多一支就为三会局加力论。

2、三会局无半三会局之论,三会局的力量大于三合局的力量。

3、在命、运、岁中,任何合局与三会局同时出现,均应让位于三会局。地支中所有的合局、会局,都必须让位于丑未戌三刑和辰戌丑未全的四库之冲。丑、未、戌三刑,辰、戌、丑、未四会土局,在命、运、岁中也必须有天干透土方可论成功。

任何六合、半三合、三合、三会局同时出现,如果同合一气者,均可同时存在。

印 枭 日 食

乾造;壬午 癸丑 乙亥 丁丑

6 16 26 36 46

大运;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56

己未

日干乙木生丑月处衰地风水堂:论地支的相合十二,不得令。年月两干透正、偏两印,通根月、日时支。此为印旺身弱之命。可取为用神,食伤为喜神。此造表面上看,地支土旺,但因亥丑拱水,实际是天干、地支一片旺水。支中亥丑拱水向印。又财之原神丁火,虽以年支为禄根,但不宜坐墓受枭印隔克。年支午火也是用神财星之根,一旦有子水出现,即构成亥子丑三会水局,冲去午火,财星及原神丁火将连根被拔。天干枭印重叠,地支汪洋一片,即是明显的克父征兆,象这种组合的命局地支巳申合豆瓣,一旦岁运成熟,一般都是幼年丧父,中年克妻、破财或有伤病之灾,晚年克子。但此造,由于幼年比劫旺,印旺而丧父,中晚年因用神到位,并未出现克妻克子之灾。

初运甲寅,比劫遇旺地。(六岁)流年戊子,财星透出,与年柱天克地冲,地支亥子丑三会水局,会去丑土,冲去财星原神食伤之根午火,天干旺枭夺食,财星戊土有克无生,故此年丧父。

运行丙辰,流年壬子,亥子丑三会水局,命局一片汪洋。象这命局,五行严重偏枯失衡,财星又未透出,又不涉及到婚姻宫和财星,一般多为伤病或破财。实际是患血吸虫病,死里逃生。

我们在地支六合中谈到,地支相合若化神受重创时,也不能按合化成功论。半三合也是如此,那么,三合局和三会局也要在主制之五行的力量超过了三合、三会之化神的力量时,才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如在命、运、岁中有六合、半三合或三合局与自刑同时出现时。要以自刑为主,若自刑与合局同为一气时,可同时存在。三会局与三支自刑,丑未戌三刑同时出现时,均让位于三支自刑,丑未戌三刑,刑合一气时,也可同时存在。命局中如果出现了三会局,一般就不会有化神受制的情况。若出现化神受制,必须是命、运、岁构成了两种对抗性五行会局。命、运、岁如果出现了两种会局相对抗,其吉凶的断法的三;

1、两种对抗之五行,不按主克和被克五行论,而按方局论,不参考小运;

2、两个方局不按节令旺衰定强弱,而以力量之大小定胜负,有生助者为胜;

3、强者若制服了弱者,其弱者之五行在命局中被克则有灾。

伤 官 日 财

坤造;庚寅 甲申 己卯 癸酉

1 11 21 31

大运: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日干己土,天干无生无助,地支虚浮无根,又财官夹日,身为弱极之命。幸有年干透伤官直接制官护身而显其贵,但这种命局组合,最怕岁运有财星和官星透出,泄伤生官制身,若岁运不出现财星和官星,时干之财则不能构成泄伤生财再生官之患。逢大运庚辰。流年壬戌,与命局构成申酉戌三会金局和寅卯辰三会木局,形成金木相战。命、运虽两透伤官,但根据五行相生的顺序为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命局中无火,故官制身。此两组三会局相战是木得水生,金则泄耗交加,日干克泄无生,为伤官制不住官,日干受克,故断此年有官非之事或婚姻不顺。由此可见,命、运、岁出现两组三会局时,仍可按天干互化的原事进行推断。

地支相合若与天干相合争化神时,应以地支相合为主,天干相合应让位于地支,因为天干合化的条件中规定“两干相合,地支化神被合化为其他五行,两干则按合而不化论”。

乾造;甲辰 乙亥 庚午 戊寅

逢大运戊寅。流年己卯地支巳申合豆瓣,虽然年干与流年甲己合化土,有年支辰土为化神,按合化成功论,但因化神辰土已加入了寅卯辰三会木局,不再是甲己合化土的化神,故甲己合化土就不能以成功论,除了上述原因外,甲己合化土如逢岁、运之支寅、卯木时,甲因有了强根,也不能以甲己合化土论。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下面特举一实际命造进行分析;

劫 比 日 才

坤造;辛卯 庚寅 庚辰 乙酉

8 18 28 38 48

大运;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日干庚金生寅月处绝地,不得令。幸有年月透比劫帮身,又通根时支羊刃,身不算弱,地支有寅卯辰三会财局,此造为身旺财更旺之命,

时干乙木与日干庚金合化金,坐支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但因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故乙庚只合不化。此种合而不化,只待申酉岁运可以引化。可惜乙木已是寅卯辰三会木局的化神,即使遇申酉岁运,乙木也不能与庚合化。

如大运癸巳。流年辛酉,本可引化乙庚合化金,但因乙木为寅卯辰三会木局的化神,故乙庚仍然不给合化。此造如论乙庚合化金成功,那么辛酉年则为财星被合身旺风水堂:论地支的相合十二,应为破财之象。实际此年断其有进财之喜,命主当场认证。

再看进入甲午大运,逢己巳流年,甲己本可以合化为土,但因甲木在命局中有寅卯辰三会木局做强根,故而甲己不化,如果此年按甲己合化成功论,乃印旺之年,印旺生日主及比劫,身旺比劫旺夺财(此时身与财力量相差悬殊),此年应为破财之年。实际上此年日主发了大财,这主要是因为日主有印(己土)生身,财有甲木相助,身旺财旺,身财两停之故。

此人四柱,可以从命局所透天干十神,看出其六亲情况,具体判断如下;

1、断命主兄弟姐妹不多,命主回答;我独自一人,上面一兄,一姊都已夭折。

观此造比劫如林,若以古书所言,应以兄弟姐妹成群而论。又有书论比劫旺不利六亲,因此也有不利兄弟姐妹之意。这两种论断,看来相互矛盾,若按两种断语而论,则使学者无所适从。经反复研究,发现他们之间并不矛盾,如果道破天机,其实就是各类断语要分清其使用权用条件。如“比劫如林,兄弟姐妹成群”。是在印旺比劫多的情况下,印旺才能生比劫,故比劫如林,兄弟姐妹才能成群。若比劫旺而多,柱中无印又无官,这为子多而母弱,其母能生不能养。故断此造兄弟姐妹不多,十分应验。

2、此造克母而父亲长寿,命主承认母亲早丧,而父亲健在。

古书有论,比劫旺,克父克母。并不是所有有比劫都克父、克母。此造就是只克母而不克父的例子。因其偏财藏在月令之中,又有寅卯辰三会财局,财旺能胜比劫(就同身旺能胜财官一样)。故此造不克父。

命主要求为其推断母亲逝于哪一年?

断其母逝于1959年己亥,日主初运辛卯,寅卯辰三会木局又得运支加力,劫旺,财旺,印星土克泄交加无一线生机,故断此年丧母。当时,就得到了求测者的认定。

3、此造是一个女强人,但只富不贵。文化水平低,不喜欢读书,会做生意,会赚钱。

命主当即承认,自己从小不爱读书,见书就头疼。放暑假卖冰棍,放寒假卖烧饼。以致后来学习无长进,想方设法做生意赚钱。先开文俱店,后来贩木材,这都与她命局的组合十神的性质和命中的喜忌有关。

以上,均以命局透干十神性质而断的。比劫透干而旺的人,非常要强,不甘落后。命局透财而旺之人,一生都为财而奔波,故可断此人,是一个喜欢做生意又会赚钱的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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